彭瑜,女,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中共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党支部副书记,黑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省委统战部社会公益服务站“党员律师服务团”成员,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司法部政治部联合颁发的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获得省委统战部主办,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哈尔滨工业大学基地承办的“第五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律师)理论研修班”培训证书。
担任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多起渎职、诈骗、贩毒等刑事案件、代理多起大额经济纠纷案件。